經調查,惠安縣質量技術監督協會、惠安縣野生動物保護協會、惠安縣房地產業協會、惠安縣城鄉規劃建設管理學會、惠安縣藥學會等5家社會團體未按規定接受2019年、2020年和2021年年度檢查,違反了《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本機關擬對上述社會團體作出撤銷登記的行政處罰。
因無法與上述社會團體取得聯系,現依法公告送達《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上述社會團體應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內到本機關領取《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逾期即視為送達。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四條、四十五條、六十四條第一款和《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機關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二十三條、二十五條的規定,當事人享有陳述、申辯及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上述社會團體可在收到本告知書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本機關提出陳述、申辯意見及要求舉行聽證。逾期未陳述、申辯或要求舉行聽證,視為放棄上述權利。
擬作出撤銷登記處罰的社會團體名單:
1.惠安縣質量技術監督協會;
2.惠安縣野生動物保護協會;
3.惠安縣房地產業協會;
4.惠安縣城鄉規劃建設管理學會;
5.惠安縣藥學會。
特此公告。
本機關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惠安縣螺城鎮中山北街文廟巷3-1號惠安縣民政局510室
聯系人:陳鵬騰 聯系電話:0595-87393258
惠安縣民政局
2023年4月7日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