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惠安縣大力培育發展規模服務業
若干措施》的政策解讀
惠安縣發展和改革局
一、背景依據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關于“強產業、興城市”雙輪驅動部署,加快推動全縣現代服務業提質擴量,逐步提升全縣服務業經濟體量,參照其他地區經驗做法并結合全縣實際,制定印發《惠安縣大力培育發展規模服務業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
二、目標任務
一是支持和鼓勵企業入庫納統。二是支持和鼓勵工業企業逐步剝離非主營三產業務。三是支持和鼓勵規模以上其他營利性服務業企業做大做強。
三、范圍期限
《若干措施》自印發之日起30日后實施,2022年1月1日至實施之日期間參照執行,有效期三年。
四、主要內容
1.支持和鼓勵企業入庫納統(對新增納入統計聯網直報平臺的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一次性予以獎勵5萬元。其中,對新納入統計范疇其他營利性服務業企業按照入庫所屬年度對我縣新增地方經濟貢獻額(不含附加)50%的金額標準予以一次性扶持獎勵,最高不超過10萬元。對新入庫其他營利性服務業企業納統后首年度營業收入實現增長25%以上的,于下一年度額外獎勵入庫所屬年度對我縣新增地方經濟貢獻額(不含附加)50%金額,最高不超過10萬元。支持代理記賬公司做好服務工作,對服務客戶中新培育入庫規上服務業企業的,給予代理記賬公司每家一次性獎勵2000元)。
2.支持和鼓勵工業企業逐步剝離非主營三產業務(對工業企業分離的生產服務業(不含商貿流通)企業納統的,給予工業企業一次性獎勵5萬元。)。
3.支持和鼓勵規模以上其他營利性服務業企業做大做強(對當年新增入庫的規模以上其他營利性服務業企業,其營業收入同比增長25%以上,且增量部分營業收入達到1000萬元,給予一次性獎勵2萬元;增量超過1000萬元的,每增加300萬元,再給予1萬元的獎勵,以此類推;單家企業最高獎勵不超過5萬元)。
五、注意事項
1.《若干措施》中的“以上”“超過”等均含本數,企業營業收入以統計部門出具的數據證明為準。
2.《若干措施》出臺后在“泉州市惠企政策線上直達兌現平臺—惠安”發布,符合上述資金獎勵扶持條件的企業,經屬地鎮(園區)和行業主管部門初審后,由屬地鎮(園區)商請縣統計部門配合提供入庫或營收相關佐證材料,并予以上傳。
3.企業入庫所屬年度由縣統計局認定。
六、關鍵詞詮釋
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范圍標準:轄區內年營業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服務業法人單位,包括: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三個行業門類和衛生行業大類。轄區內年營業收入1000萬元及以上服務業法人單位,包括: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教育行業三個門類,以及物業管理、房地產中介服務、房地產租賃經營和其他房地產業四個行業小類。轄區內年營業收入500萬元及以上服務業法人單位,包括: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兩個門類,以及社會工作行業大類。
七、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聯系人:惠安縣發展和改革局綜合規劃與服務業股
聯系電話:059587373872
- 惠安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惠安縣大力培育發展規模服務業若干措施的通知2023-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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